摘要:近日,珠海回收阳台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阐述此次事件,探讨其中的争议焦点和相关问题。作为一个集拆除、清洗置换、化工拆除等服务为一体的公司,巴洛仕集团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
2019年4月25日,珠海市斗门区城建环境卫生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珠海市乐景花园,要求住户拆除阳台门。住户认为自家的阳台门系物业公司安装,且已经住了5年,不需要拆除。然而执法人员的执法令牌、电脑记录、住户协议等证明均显示,这些阳台门确实是开业后物业公司为了“美化小区”时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添加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城市市容管理执法人员在行政范围内进行城市市容专项执法时,发现存在扰乱公共秩序、妨碍通行、有碍城市市容环境以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的,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整改措施。”该《条例》第68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市容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城市绿化、游览设施、市容江河、道路交通、露天广告、占道经营等项目的建设、改建、拆除提出整治意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和程序处理。”因此,根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拆除阳台门并无违法行为。
很多住户提出,物业公司作为业主代理,应该事先经咨询后再进行任何变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物业公司也存在需要整改或装修的情况。当物业公司进行相关装修时,在装修前须及时通知业主,并得到业主的书面同意。
同时,物业公司也需要说明装修的具体时间,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某些装修过程是否会受到业主生活的影响等。这样有利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减小双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一些住户表示,执法人员要求回收阳台门时,只给了5天时间处理回收物品。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城市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则明确时间:“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日。”因此,执法人员是在规定范围内要求住户限期处理回收物品的,而且也开通了垃圾清运通道,方便住户将物品清运出去。
一些住户认为阳台门在居住中有必要,可以防盗、保护孩子等。但是,也有人认为,阳台门作为私人物品并不符合大型住宅区的美化要求,阳台应该是小区居民和外人透明的窗户,增加整个小区的美观。
同时,阳台门还有可能对市容造成影响。如果大部分住户普遍在阳台上安装了门,那么从外面看去,这个小区便会成为一个无法观赏的封闭式单元。
经过详细阐述,本文认为,阳台门作为私人物品应该尊重业主的意愿,但不能因为个人的喜好而违反市容规定。作为大型住宅区,确保整个小区的美观和安全应该是优先考虑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利益。此外,在处理回收物品时,执法人员也应该根据规定,给予业主足够的时间处理相关物品,避免引起更多的争议。
总之,此次事件反映出物业管理和城市管理之间需要更好的协调与沟通。作为一个集拆除、清洗置换、化工拆除等服务为一体的公司,巴洛仕集团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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